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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(一般生产性企业)(土建厂房)审批事项
 

 

A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(市工商局)

  1、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
  2、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(合法开业证明或外商身份证明);

  3、被指定人身份证明或代理资格证书复印件。


B、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(批准文件)(市外经贸局)

  1、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;

  2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(复印件);

  3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(投资额300万美元以上项目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);

  4、外商所在国家的商业登记证或身份证明文件(复印件);

  5、外商的银行资信证明;

  6、需要进口的设备、材料清单;

  7、场地使用证明;

  8、公司董事或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单;

  9、公司章程;

  10、件签署非法定代表人,须提交授权委托书。


C、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(市卫生局)

  1、建设项目审查申请书;

  2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登记表及健康培训证;

  3、法人(或负责人)身份证明复印件;

  4、经营场地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复印件;

  5、生产经营场所地形图(地点明示图);

  6、工艺流程、设备布局平面图;

  7、承诺书。


D、卫生许可证申请(市卫生局)

  1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;

  2、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登记表及健康培训证;

  3、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。


E、申办外资企业法人代码号(赋码)(市质监局)

  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;

  2、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
  3、外经贸局批准文件;

  4、法人代表(负责人)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
F、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审批(批准证书)(市外经贸局)

  1、外经贸局批准文件;

  2、赋码号(由市技术监督局代码中心出具);


G、外商独资企业开业登记(食品行业)(市工商局)

  1、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;

  2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;

  3、有关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;

  4、外经贸局批准文件;

  5、外经贸局批准证书副本及原件;

  6、企业合同、章程;

  7、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(企业投资的需提供商业登记证明、个人名义投资需要提供投资者的身份证复印件);

  8、外国(地区)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;

  9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;

  10、企业住所使用证明;

  11、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任职文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;

  12、食品卫生许可证(复印件);

  13、法定代表人彩色1寸相片1张。


H、刻章

  1、刻章通知书;

  2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
I、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(市质监局)

  1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》并加盖公章。


J、办理税务登记证(市国税局)

  1、填写《税务登记表》

  2、营业照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;

  4、《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》原件及复印件;

  5、房屋产权证明或租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;

  6、企业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;

  7、批准证书、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

K、办理税务登记证(市地税局)

  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居民身份证、护照或其它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经营扬地权属依据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;

  4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;

  5、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;

  6、企业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;

  7、填写《税务登记表》一式二份;

  8、填写《代扣(收)代缴税务登记表》一式二份。


L、办理《开户核准通知书》

  1、营业执照正本、原件及复印件;

  2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  3、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;

  4、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;

  5、如非法人本人办理开户必须提供授权书,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
M、建筑工程消防审核(市消防局)

  1、办理装修消防审核业务所需资料:

 (1)规划建筑工程总平面(红线图);

 (2)消防图一式三份(折成A4一份);

 (3)建筑图一式三份(折成A4一份);

 (4)土建、消防图纸设计单位有效资质复印件盖红印。

  2、申请消防验收所需资料

 (1)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
 (2)消防产品相关资料;

 (3)建筑工程竣工图;

 (4)工程施工调试开通记录;

 (5)土建、消防施工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盖红章;

 (6)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复印件

 注:建筑工程竣工图包括:(总平面图、各层建筑平面图、主要立面图,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、系统图、消防设计说明等。以上必需蓝图及盖有消防图纸审核章)

  3、办理自动消防审核所需资料

 (1)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;

 (2)消防图一式三份;

 (3)消防设计、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盖红印;

 (4)消防产品检验报告;

 (5)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复印件。

N、工业项目环保审核(市环保局)

  1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的规定,委托有资质的环境评价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);

  2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送审函;

  3、江门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;

  4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;

  5、项目可行性报告(总投资500万元的提供);

  6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O、外资企业验资(中介机构)

  1、企业须提供的文件:

 (1)外资企业营业执照事思想政治工作及批准证书;

 (2)外资经营企业的外汇登记证原件;

 (3)外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的合同、章程复印件;

 (4)招商局对合同、章程的批文的复印件;

 (5)经营场地证明;

 (6)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;

 (7)董事会成员名单;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聘书等复印件。

  2、企业须提供的会计资料:

 (1)各方投入外汇资本金的银行收账通知书原件;

 (2)资本金结汇水单原件;

 (3)资本金账户及变更核准原件;

 (4)中方以实物资产出资的需提供购置发票(原件)及双方签订的价值协议书,属于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及国资办的资产评估确认书;

 (5)外方以进口设备作为出资的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件(进口付汇联),境外购货发票、合同及运输、保险费等单据,并办理设备价值商检报告书 (独资企业不用);

 (6)有关财产的产权证原件;

 (7)会计记账凭证及总账、明细账账页(与实收资本相关的所有会计科目);

 (8)近期的资产负债表一份,并加盖公章、法人代表及财务主管、会计人员签名;

 (9)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

P、领取国税登记证正本

  1、银行《开户核准通知书》原件及复印件;

Q、 收费标准及依据

  1、办理工商执照:

 收费依据:粤府办[1992]67号

 收费标准:

  (1)外商独资企业预先申请名称登记费:100元/证

  (2)开业注册登记费: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下按0.8‰计算,1000万元以上按1000万元0.8‰+超出1000万元部分0.4‰计算

  (3)营业执照正副本费:10元/证

  (4)镜框工本费:20元/个

  2、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:

 收费依据:粤价[2003]170

 收费标准:

  (1)代码证证书费:108元/证

  (2)代码证书IC卡收费:40元/证

  3、办理外经贸局批准证书:

 收费依据:

 收费标准:

  (1)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:100元/证

  4、办理《江门市排放污染物临时许可证》

 收费依据: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编号第(B13002号)

 收费标准:

  (1)许可证镜框工本费:20元/个

  5、办理国税登记证:

 收费依据:江价[2002]50号  

 收费标准:
  (1)税务登记证:15元/套(含正副本)  

  (2)税务登记证外框:20元/个  

  (3)副本:8元/本

  6、办理地税登记证:

 收费依据:粤价函[1993]102号、粤价函[1998]20号、粤价函[2002]285号

 收费标准:

  (1)税务登记证:15元/套(含正副本)

  (2)税务登记证外框:20元/个

  (3)增发副本:8元/本

  (4)印花税:5元/件

 注:各类收费如有变动,以行政服务总汇大厅公示栏公布为准。

 


 

 

主办单位:江门市江海区信息产业局 联系电话:86-750-3861106

备案序号:粤ICP备05085609号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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